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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金宝博亚洲博彩网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1-3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函〔2022〕47号,有关精神和职责分工,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短板,有效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狠抓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进一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减少农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级别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新格局,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任务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狠抓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切实排查治理一批道路隐患,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努力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级别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形成以县、乡两级交安委为牵引,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高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

  三、组织领导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县长孟辉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付冬、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向前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养路工区、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银保监驻188滚球专家 工作组和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景志翔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贾智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长王冠英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1.层层压实县、乡镇政府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县、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安委主任)总负责,分管副县长分管负责,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县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县交安委牵头,建立交通安全风险评价机制和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深入推进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路长制”的实施。(责任单位:县交安委(办)、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

  2.落实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设立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各乡镇政府负责落实辖区乡道、村道建设和养护工作。各乡镇政府应明确主管副职负责交通安全分工,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承包责任制。村委会要积极配合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确保常态化运转,切实掌握本村各类机动车辆及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3.落实村委会职责任务。一是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本区域村级路长,对辖区农村道路负总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等相关工作;二是村委会严格按照乡镇政府指导的“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落实劝导人员,积极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确保劝导站常态化运转;三是本村车辆、驾驶人源头监管,掌握本村机动车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分类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4.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保障的原则,明确由财政局每年列出各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管理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以下简称“两站两员”)专项开支预算,采取县级下拨一部分,各乡镇补贴一部分的列支方式,落实日常运行经费保障,并纳入考核。鼓励保险公司加强“警保合作”劝导站经费补贴,推动建立“政府+保险+社会”多方主体共同投入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业务指导,银保监驻188滚球专家 工作组配合支持)

  5.落实各职能部门协同监管责任。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间精准协同监管。县交安委协调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共同会商、联合约淡、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等工作,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格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二)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共治力量

  6.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力量统筹。各乡镇政府加强和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力量统筹,推动农村道路“路长”、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乡镇政府要将农村道路治理力量建设纳入每月考核,重点考核经费保障、人员落实、工作开展等情况;各乡镇政府要会同公安、银保监等部门深入推进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劝导站“两站两员”实体化运行,不断深化“警保合作”,建立完善经费保障和监督考核等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银保监驻188滚球专家 工作组等部门配合支持)

  7.科学规范“两站两员”上岗勤务。乡镇政府要制定“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结合本地生活习俗、农忙务工等实际,合理制定勤务计划和上岗时间安排。明确每月开展劝导不少于15天,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认真落实重要节假日、早晚出行高峰、学生上下学、赶集庙会、红白喜事、民俗活动、重大安保以及恶劣天气时段必须上岗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的“八必上”等原则。由县交安办将乡镇组织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支持)

  8.增加警力优化农村地区警力部署。县公安局要根据辖区农村地区人、车、路比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适当向社会招录辅警,统筹协调城乡中队警力分布,增加警力配置和优化勤务部署,适当将勤务和警力向农村地区转移,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覆盖面。进一步推进乡镇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业力量。(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切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9.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县交安办和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督促指导乡镇)政府开展乡村道路隐患排查。加大农村道路上危桥、安全设施、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治理改造力度,以村道为重点按照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以及急弯陡坡、临水等重点路段优先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要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力度,力争将2023年底前建成通车的农村县乡道路、通村道路纳入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规划。对新建、改建、扩建农村道路,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四同时”制度。县交安办要积极组织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排查、动态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落实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各乡镇政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组织会诊,实施科学、系统和情准治理。各乡镇政府要主动排查整治辖区“马路市场”“占道摆摊”等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10.推进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要借鉴城市交通管理理念,研究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措施,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养路工区、县公安局要结合交通流量和事故情况等因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