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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滚球专家 医疗保障局医保政策——188滚球专家 医疗保障局工会主席 王会弟
发布时间:2023-06-0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问:普通门诊统筹的待遇是什么?

  答:参保居民(除大学生外)在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支付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00元提高至200元。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降低至5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问:糖尿病、高血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待遇是什么?

  答:参加居民医保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不含已通过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性病评审人员)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对同时患有“两病”的保障对象,分别享受相应待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可办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

  问:门诊慢(特)病的待遇是什么?

  答:居民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500元(以前为800元),报销比例为70%。门诊慢性病实行限额管理,每人每年单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参保居民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门诊特殊病待遇按照住院标准执行,一年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就医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支付限额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之和,在一个医疗保险业务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的统筹支付累计计算。

  问:住院的待遇是什么?

  答: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予以支付:

  起付标准:省域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2000元,省域内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执行一级医疗机构标准。省域外起付标准同省域内。

  支付比例:省域内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